近日,咸阳正式出台《关于全面推行耕地保护田长制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一步夯实各级党委、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对全市田长制工作和管理模式作出部署。《方案》要求,到2023年3月,基本确立网格化管理工作格局,实现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责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覆盖;到2025年,实现全市耕地与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稳定有序、质量合理合格。
《方案》规定,要坚持党政同责、严保严管、属地管理、科技支撑、奖惩并举的原则,全面推行耕地保护田长制,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
《方案》明确,一级田长由市委和市政府主要负责领导担任,二级田长由县市区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领导担任,三级田长由镇(街道)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四级田长由村级党组织书记或村委会主任担任。各级田长对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实施属地管理、分级保护、逐级负责。
《方案》提出,建立联席会议、信息公示、调度巡田、“田长+检察长”工作机制、考核奖惩与信息报送六项制度,加强上下协同与追责问责,共同探索构建耕地管理保护新机制,形成耕地保护合力。
《方案》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把建立实施田长制摆上重要位置;将田长制工作实绩作为地方有关党政领导干部考核等次评定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参考。同时加强全社会耕地保护工作宣传工作,确保耕地保护田长制落地有声、深入人心,形成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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