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022-03557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文号 | 咸政教秘字〔2022〕229号 | 发布机构 | 其他 |
公开日期 | 2022-07-05 | 有效性 | |
主题词 |
为深入贯彻教育部《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和《加快推进陕西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精神,依据省厅开展智慧教育示范县市区和中小学智慧校园示范校创建工作要求,结合我市教育信息化实际,市教育局决定在全市开展2022年度智慧教育示范县市区和中小学智慧校园示范校申报创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名额
智慧教育示范县(区):结合本县市区区域信息化实际水平自行申报。
智慧校园示范校:每县市区推荐1-3个智慧校园示范校。
2021年度“培育单位”可填报《比分365_Bet中文365_365bet手机客户端下载智慧校园示范校培育认定推荐报告》(见附件1),报县市区教育局审定后统一上报参与认定推荐工作,且不占用本年度市申报名额。
二、申报条件
各县市区教育局按照《比分365_Bet中文365_365bet手机客户端下载中小学智慧校园建设标准(试行)》(见附件2),指导和支持所辖中小学对照标准开展智慧校园建设,遴选优秀学校推荐申报。
三、遴选流程
1.拟申报的县市区教育局填写“智慧教育示范县市区”创建申报表。拟申报的中小学校填写“智慧教育示范校”创建申报表(见附件2),经县市区教育局遴选审核后报市教育局电教馆。
2.各县市区教育局通过遴选,按照时间节点以正式文件形式统一将实施方案、推荐文件、申报单位申报表纸质版一式一份及电子版报市教育局电教馆。市直属学校直接递交申报材料。
3.市教育局将在县市区、学校申报推荐基础上,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成立专家组,根据需要适时进行答辩、调研考察。经综合评议后,认定为“智慧教育示范县(区)”和“智慧校园示范校”。市教育局择优上报省教育厅参加全省“智慧教育示范县(区)”“智慧校园示范校”评选。
四、相关要求
1.各县市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辖区“智慧教育示范县(区)”和“智慧校园示范校”的创建工作,思想上要高度重视,精心制定实施方案,定期检查建设进展并指导有序推进,要将“智慧教育示范县(区)”和“智慧校园示范校”建设经费纳入本地财政预算。
2.请各县市区教育局务必于2022年7月20日前,统一将相关资料报市教育局电教馆,电子版发至邮箱djg_xy@126.com 。
联系人:刘华15129792076
李静029-33328190
附件:1.比分365_Bet中文365_365bet手机客户端下载智慧校园培育校培育认定推荐报告表
2.比分365_Bet中文365_365bet手机客户端下载中小学智慧校园建设标准(试行)
比分365_Bet中文365_365bet手机客户端下载教育局
2022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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